一、教育部函轉數位發展部訂定「政府資通訊應用實地查證作業要點」,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二、依數位發展部112年6月9日數位政府字第1124000858號函辦理。 三、數位發展部為落實各機關實施查證執行考核之規定,針對行政院與其所屬各級機關進行實地查證作業所需資料,受查證機關應予配合調查與提供。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