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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

一、教育部111年4月18日臺教資(四)字第1112701315號函「111至112年度對所屬公務機關及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稽核計畫」(諒達),「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得由教育部依最新法令要求、重大資安政策等進行內容修正。
二、旨揭檢核表自111年第3梯次(111年11月至112年1月)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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