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及修正對照表,請查照。(如附檔)
說明:
一、依本部113年2月7日臺教資通字第1132700175號函「113年度對所屬公務機關及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稽核計畫」(諒達)辦理。
二、本案「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表」依行政院113年資通安全稽核計畫之檢核項目,修正旨揭檢核表。
三、旨揭檢核表自113年度第2梯次實地稽核機關(113年7月)起適用,請貴機關預做整備,並依本部資通安全稽核通知為準。
(下列補充3點)
1.本案係教育部來函,修正「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及修正對照表,請本校知悉辦理
2.旨揭檢核表為教育部進行年度對所屬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稽核計畫之檢核表,並於113年7月起適用,已檢核全機關資通安全實施情形。
3.本中心擬依該檢核表要求本校資安推動小組協助各單位進行自評,以利(113)年度資通安全內部稽核時採用,並公告周知於ISMS網站。